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實現文化建設數字化賦能、信息化轉型,把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文化發展優勢”。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對文化改革發展的深遠影響,為進一步推動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以技術賦能文化改革發展、形成文化創新創造新優勢指明前進方向。
一、深刻認識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重要意義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5G、區塊鏈、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高速發展與廣泛應用,數字產業化規模不斷擴大,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持續深化,整個社會正在向深度數字化轉型邁進。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是順應信息技術發展潮流,在數字時代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的必然要求。
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是進一步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的需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是推動文化創新發展的重要力量。縱觀人類文明歷史,文化和科技的關系十分緊密,從印刷術發明與使用推動出版業等蓬勃發展,到電的發明與使用催生廣播、電視行業等,每一次科技進步都給文化發展帶來革命性影響,推動了文化生產、傳播方式的創新創造。數字時代,信息技術蓬勃發展,對文化生產要素配置、產品供給、需求創造等方面產生顯著影響,文化發展的新模式、新動能、新產業不斷涌現,文化領域迎來前所未有的變革與發展機遇。數字時代進一步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必須推動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充分發揮科技在文化發展中的引領賦能作用,推動文化發展的形式變革與業態更迭,為文化創新創造拓展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是進一步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的需要。新一輪科技革命所帶來的文化發展變革與創新,為持續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提供了重要支撐。近年來,基于科技賦能的數字文化貿易正成為當代中國文化生產傳播的亮麗名片,以網絡文學、網絡微短劇、網絡游戲為代表的數字文化出海“新三樣”以其顯著的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成為向世界展現中華文明獨特魅力的重要載體。數字時代進一步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必須推動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創新文化產品表現形式,進一步拓展中華文化傳播渠道,建立全方位國際傳播體系,讓更多高質量文化產品走出國門,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是進一步發展文化新質生產力的需要。新質生產力是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特征,符合新發展理念的先進生產力質態。文化新質生產力是新質生產力在文化領域內呈現出的先進生產力質態,其關鍵在于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新的驅動作用,實現技術的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的創新性配置、產業的深度轉型升級,推動全要素生產率大幅提升。文化和科技的融合過程是文化創意和技術工具相互賦能的過程,科技創新是推動文化生產方式變革的強勁動力。近年來,以數字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推動文化發展呈現出融合性、重塑性、多元性與個性化等全新特征。數字時代進一步發展文化新質生產力,必須以創新為主導,充分挖掘文化與科技融合的潛力,堅持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通過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新協同發力,在文化生產、消費、交換等領域形成更多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系統性重塑文化發展格局,大幅提升文化生產效率。
二、準確把握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背景下文化改革發展的新變化新趨勢
2020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業態、延伸了文化產業鏈,又集聚了大量創新人才,是朝陽產業,大有前途”。數字時代,文化與科技已形成雙向互動、協同創新的緊密關系,從文化產品內容與形式更迭到文化生產組織形式創新,從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到文化生產要素變革、產業鏈條延伸,科技變革與創新正在整體性重塑文化改革發展,不斷催生出文化新產品、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
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動文化產業業態創新與調整。數字技術與文化的深度融合催生出文化產業的新特征與新模式,為文化改革發展帶來勃勃生機。一是文化新業態不斷釋放發展新動能。新技術廣泛應用不斷催生新業態,虛擬數字人、數字藏品、數字文創產品等數字文化產品不斷涌現,云演藝、云展覽、云旅游、網絡直播等文化新業態迅猛發展。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文化新業態特征較為明顯的16個行業小類實現營業收入59082億元,比上年增長9.8%,增速超過全部規模以上文化企業3.8個百分點,成為帶動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動力。二是傳統文化產業數字化轉型與升級持續深化。隨著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實施,傳統文化產業形態積極利用數字技術推動文化內容生產、傳播和商業模式變革,推動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價值優勢。例如,出版行業利用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等技術提升內容生產效率,文博單位借助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技術開發數字藏品等,不斷提升文化體驗的交互性。三是文化消費內容與形式更加多元。在新技術推動下,文化產品供給不斷創新,文化產品表現形式日益多元,文化消費內容更加豐富,為用戶提供了沉浸式、交互式的文化體驗,多元化、個性化的文化消費需求得以滿足。同時,隨著文化消費新場景新空間不斷出現,文化消費形式也表現出線上線下結合、真實虛擬融合等特征,網絡視頻、在線音樂、數字閱讀等數字文化消費新形式迅速發展,沉浸式展覽、虛擬大空間體驗等線下文化消費場所、消費場景借助科技元素為消費者提供更加豐富的文化消費體驗。
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動文化生產模式變革與重構。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推動文化生產各環節、各要素之間的聯系發生顛覆式變革,傳統的文化生產模式發生巨變。一是文化內容生產者海量且多元化特征明顯。網絡平臺聚集海量文化內容生產者,數字時代的文化生產者不再是特定的人群,數字文化的“參與性”特質造就了以UGC(用戶生成內容)、OGC(職業生產內容)、PGC(專業生產內容)等為代表的“內容分享者”,他們成為依托于網絡平臺的重要文化內容生產者。二是人工智能驅動文化生產工具革命。目前,國內已成功開發應用于實踐的音視頻多媒體創作垂類大模型,技術突破帶來的生產工具變革正深入賦能內容生產領域。大模型所具備的一鍵成片、文生視頻、文生音樂、視頻配樂等能力,能夠為音視頻內容創作提供閉環解決方案,全方位改變了文化內容的生產方式。三是“人機共創”成為文化生產新方式。在新技術驅動下,文化生產要素的創新性配置和產業深度轉型升級趨勢日益突顯,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對內容生產的變革性影響持續加深,引發系統性變革。例如,在音樂、影視劇創作等領域,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提升了內容生產與創作效率,大大降低了內容生產門檻,同時也給這些領域原有的內容生產者帶來沖擊。內容生產者要在人工智能時代充分發揮自身獨特優勢,準確定位自身核心競爭力,在“人機共創”的模式下找出一條技術賦能與價值引領共生的內容創作與生產新路徑。
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動文化傳播創新與升級。科技創新以顛覆性力量推動文化傳播機制的深層創新,構建起互動性更強、精準度更高、傳播范圍更廣的傳播生態。一是傳播主體更加多元。隨著數字技術、互聯網平臺和智能技術的普及與運用,傳播主體邊界被打破,新技術的運用弱化了傳播主體的壟斷地位,賦予更多群體“發聲權”,普通人群可以借助新媒體平臺發出自己的聲音,形成“人人皆可傳播”的傳播格局和開放包容的文化傳播生態。例如,智能手機的普及讓視頻拍攝、剪輯等觸手可及,普通人可以通過短視頻平臺發布與分享信息,成為重要傳播主體。二是傳播渠道得以拓展。數字化打破了時空限制,使文化傳播逐漸從“點狀”向“網狀”轉變,以更加高效的方式輻射更多受眾。以非遺傳播為例,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成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粉絲”,他們將非遺融入短視頻、游戲、直播等,在互聯網平臺上傳、觀看、分享非遺相關內容,發起相關話題進行社群互動,讓“小眾”非遺在互聯網平臺的多向連接與交叉互動中走向大眾視野。此外,直播彈幕、實時投票、虛擬社群等即時互動反饋機制實現了信息在“網狀”傳播格局中的雙向流動。三是傳播精準化水平不斷提升。依托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和云計算等前沿技術,文化傳播體系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斷提升。通過深度挖掘用戶瀏覽偏好、互動行為和消費習慣等數據,能夠建立精準的用戶畫像,內容推薦算法能夠實現文化內容與目標受眾精準匹配,以科學化的傳播機制全面提升傳播精準化水平。
三、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有效機制,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新技術的發展對文化改革發展產生深遠影響,新業態新模式的迅速發展要求我們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積極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推進工作理念、內容、形式、方法、手段全方位創新,更好地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堅持黨的領導,提升數字時代文化治理能力。技術賦能加深了文化改革發展與各相關領域的聯系,持續創新、融合、發展的數字文化新業態等對文化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堅持黨的領導,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決守好意識形態主陣地,結合數字時代文化改革發展新需求,及時調整、優化組織結構與機構設置,深化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協同管理機制。要著眼于數字時代文化改革發展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加強跨部門協同推進機制建設,為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供高效支持。要以動態、科學的方式及時優化、調整機構職責與職能,提升應對突發情況、處理復雜問題的及時性與科學性。要加強政府部門、文化企業、科技企業、社會組織、媒體等不同主體間的深度協同與合作,從不同視角、發揮各自優勢,共同解決好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所面臨的挑戰。
加強制度建設,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供有效保障。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涉及面廣、新業態多、發展態勢迅猛,新技術在全面激發文化改革發展活力的同時也帶來諸多風險與挑戰。要進一步健全數字文化制度體系等相關政策法規體系,構建覆蓋市場準入、秩序規范、技術創新、標準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全領域政策法規體系,從制度層面進一步健全技術發展與管理機制。要系統完善監管體系,持續推動網絡安全法規體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為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供有效制度保障。要健全文化科技倫理審查機制,實現產業發展、技術創新與文化安全有機統一,為持續催生更多具有突破性、引領性的文化科技融合創新成果保駕護航。
完善市場體系,激發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內生動力。要順應社會數字化轉型趨勢,結合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的新趨勢新特征,進一步完善市場體系,優化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相關要素資源配置。要注重激活各類文化市場主體,培育良好文化生態,鼓勵大型文化企業發揮引領作用,推動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改革,激發國有文化資產的發展活力;支持中小微文化企業深耕細分領域,鼓勵創新型文化企業積極挖掘、布局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相關產業項目,不斷增強文化新業態、新模式的抗風險能力與發展韌性。要進一步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促進各類文化要素高效配置,打通創新資源流通渠道,加強文化生產、傳播和消費等環節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加速推動文化科技融合成果的轉化與運用。
文/高宏存